新昌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新昌县境东邻宁海、奉化,南接天台,西南毗连磐安、东阳,自西至北与嵊州市接壤。东西相距52.3公里,南北间隔36.9公里。新昌县自然风光秀丽,人文古迹众多,素有“东南眉目”之称。境内有大佛寺、穿岩十九峰、沃洲湖-天姥山三个省级风景名胜区。全国重点开放寺院大佛寺,系南朝古刹,以拥有江南第一大佛–石窟弥勒像和1075尊小石佛而名扬海内外。近年来加大开发力度,相继建成了般若谷、射雕村、佛心广场、木化石林、露天弥勒、罗汉洞、白云湖、城隍庙等特色景观。穿岩十九峰的峰峦幽谷、飞瀑流泉、小溪碧潭,展示了优美的自然风光和山水神韵。沃洲、天姥的湖光山色为历代文人墨客向往的栖止之地。